管理体系认证流程
认证申请
1.申请组织向认证中心提出认证申请,填写“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”,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生产工艺或业务流程图等相关文件资料;
2.认证中心受理认证申请,进行合同评审,并提供认证报价;
3.双方确认认证费用后,协商签订认证协议。
认证准备
1.认证中心与申请组织商定现场审核时间,并明确认证要求,即申请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,实施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且体系充分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;
2.申请组织应在现场审核前 1 个月提交相关文件,包括法律文书、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申请书附件资料;
3.认证中心组建审核组,并与申请组织确认审核组成员和审核时间。
第一阶段审核
审核组接受审核任务时,应确认第一阶段审核是在认证客户现场进行,还是在办公室进行。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,了解申请组织的基本情况、体系策划与运行情况,确认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。若文件审核中发现不符合之处,请申请组织予以纠正,审核组在第二阶段审核时进行确认。
第二阶段审核
审核组依照审核计划对申请组织进行现场审核,验证管理体系与审核依据(包括相关管理体系标准、组织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)的符合性及实施的有效性。认证中心视审核为体系
审核结论
诊断过程,并为申请组织提供管理持续改善之机会。
审核组以客观、公正的态度收集客观证据,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事实,出具书面不符合项报告审核报告,并作出是否推荐注册的审核结论。
跟踪审核
1.现场审核后,申请组织应对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和纠正措施,并向认证中心提交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实施的证明材料;
2.申请组织的纠正和纠正措施通常应在审核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,否则不予推荐;
3.审核组对申请组织进行书面或现场跟踪审核后,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经验证符合要求后上报认证中心。
注册发证
1.申请组织的审核材料经认证决定人员评定认可后,由认证中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认证证书。
2.认证中心将在媒体上定期公布获证组织的认证信息。
监督审核
1.申请组织在获证后,需维持并持续改善管理体系,认证中心将对获证组织实施监督审核,以确认获证组织体系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;
2. 获证后,认证中心对获证组织定期实施监督审核,首次监督审核应在首次审核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执行,后续的监督审核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,认证中心将针对不同组织的体系实施情况制订监督审核计划。
再认证审核
1.获证组织在证书到期前需实施一次再认证审核。由获证组织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向认证中心提出再认证换证申请;
2.经现场审核验证合格后,认证中心向获证组织换发认证证书。
3.一般情况下,再认证审核为一个阶段的现场审核。当获证组织的管理人员、场所、设备等发生重大变更,或管理体系覆盖运作的范围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,再认证审核审核可能需要进行二个阶段审核。
特殊审核
在以下情况下,认证中心可能需要在提前较短时间内通知获证组织后对其进行审核:
1.为调查投诉;
2.对变更情况做出回应;
3.对被暂停的获证组织进行的跟踪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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